(四)認真落實促進區域發展的各項規劃和政策,增強區域發展的協調性。(1)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抓緊研究制定下一個十年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若干意見,及時出臺實施方案。繼續開工一批基礎設施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點工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完善退牧還草政策,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和資源開發補償機制,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建設。加快制訂成渝經濟區等區域規劃。推動重點邊境城鎮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2)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支持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兼并重組、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進一步推動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加快現代農業建設,大力發展旅游、物流等現代服務業。積極推進遼寧沿海經濟帶和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建設。編制大小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和經濟轉型規劃。(3)扎實推進中部崛起。認真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制定支持中部地區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編制“三個基地、一個樞紐”為重點的專項規劃。加快制定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等區域規劃。出臺并組織實施促進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意見。(4)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落實好已出臺的珠三角等重點區域規劃和政策措施,抓緊出臺并組織實施長江三角洲、京津冀都市圈、海峽西岸經濟區等區域規劃,研究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意見。積極鼓勵東部地區體制機制創新和產業優化升級,全方位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5)加強區域合作。在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生態環保、公共服務等方面加強統籌協調,促進各地區分工協作、優勢互補。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的支持力度,增加資金投入,改善基本公共服務。加大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力度。繼續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扎實做好東中部地區對西部困難地區的對口支援工作。加快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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