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農村司司長 張淑英: 要有新的政策來拉動農民增收
伴隨著經濟增長和結構轉型,我國農村勞動力就業與農民增收問題是“十二五”時期保持三農穩定、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 與“十五”相比“十一五”期間,農民增收有四個特點,三增長、一下降,一個是工資性收入持續增長,二是家庭經營性收入穩固較快增長,三是轉移性收入高速增長。一下降是財產性收入增速下降。 “十二五”時期農村勞動力就業面臨新挑戰。第一,外出農民工文化水平比較低,技能素質還不能與職位要求相匹配。技術工人和熟練工人招工難已經成為一部分地區近幾年困擾一些企業發展的一個難題,也是用工荒當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第二,農民工還不能分享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農民工就業十分不穩定,而且享受到的社會保障非常低。 第三,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方面農民工的勞動時間偏長,絕大部分的人勞動時間都超過了《勞動法》的規定。另一方面,農民工勞動合同保障也是比較低的,農民工和雇主或者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非常大的問題。沒有勞動合同的保障,農民工隨時面臨被解雇的風險。 “十二五”時期,農民持續增收難度明顯加大,主要有四大困難。 首先,工資性收入增速放緩。 其次,家庭經營收入增長貢獻逐漸減弱。“十二五”期間,來自農業的收入主要受兩方面條件制約,一是農產品市場價格的上升空間有限。二是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大幅度增產的難度逐步增加,即價格的不確定和農產品產量的不確定,給農業的家庭經營收入的增長帶來了很大的挑戰。 此外,政策效應對農民增收拉動效應逐步減弱。前幾年出臺的政策趨于穩定,拉動作用逐漸減弱。因此農業政策應該有所創新,進一步通過農業政策的創新來拉動農民的增收。 最后,農民增收的不確定性因素也在增加。最主要的是生產成本的上升以及災害的不可預見性,以及勞動力成本的上升,都對農民增收產生制約作用。 針對以上的分析,對于“十二五”期間提出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一是把發展小城鎮、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作為增加農民收入的主要抓手。 二是深入發掘發揮小城鎮吸納農民工的潛力。政府要加大小城鎮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建設的投資帶動釋放出強大的社會需求。 三是加大農村義務教育投入,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加大對農民工技能培訓的力度,建立就業信息體系和服務體系,在輸出地和輸入地之間形成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引導農民工有序流動,降低農村勞動力流動成本。 四是把強化惠農政策,促進農業生產作為增加農民收入的基本保障。穩定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快農業生產規模化的步伐,做大做強農業生產這塊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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