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形成原因十分復雜,在健全制度上涉及方方面面,必須進一步突出重點,牢牢抓住銀行賬戶管理、現金管理、發票管理和資產管理等幾個關鍵的基礎性制度。健全銀行賬戶管理制度,規范銀行賬戶的開設、管理和使用,嚴禁各金融機構之間拉存款搞惡性競爭,嚴禁各單位賬外多頭開設賬戶、出租出借賬戶和利用賬戶轉移隱匿資金等行為。規范現金管理,嚴格限定現金使用的范圍條件,大力推行公務卡等結算方式,嚴禁大額提取和使用現金行為。改革現行發票管理制度,逐步減少發票使用范圍,嚴格發票的開立、使用和管理,嚴禁使用虛假發票報銷和套取資金行為。進一步理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創新管理方式,明確資產收益的管理,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同時,要加強這些制度之間的整體協調與配合,防止制度之間相互矛盾、相互掣肘,形成科學合理的制度體系,從根本上發揮制度在防治“小金庫”中的基礎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