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的國家發展戰略,信用評級作為其中的核心內容,在揭示信用風險、維護國家金融主權和安全等方面具有無可替代的特殊作用。針對美國評級機構通過股權合作等方式控制我國評級市場的嚴峻態勢,出于對國家金融主權安全的考慮,中央和國家相關研究部門及專家學者于2007年3月成立了“信用評級與國家金融安全”課題組,通過對國內外信用評級業和市場長達三年的考察和研究,最后結論是:美國評級機構嚴重威脅我國金融主權安全;美國評級模式及由其控制的國際評級體系潛藏著巨大風險。鑒于此,課題組在數十篇專項研究的基礎上形成了《構建中國特色信用評級體系的建議》。 這一階段性最新研究成果力求通過對困擾中國評級體系建設核心問題的剖析,結合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提出破解思路、應對措施和建設計劃,創新性地從國家層面建立起能夠高度統籌信用風險,具有中國特色的信用管理體制,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爭取國際評級話語權和推動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第一部分
構建中國特色信用評級體系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汲取國際信用評級模式的經驗教訓,堅持國家對社會信用風險的統籌管理,把握信用經濟和信用評級發展規律,結合中國國情,以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擁有國際評級話語權為目的,以本土非國有控股的自主品牌評級機構為主導,以評級質量分配市場和有限特許經營、可控競爭為導向,以優先統一監管、做大市場、做強本土機構為發展路線,建立起中國特色的信用評級體系。
二、原則
1、解放思想,破除對西方“自由經濟”思想的迷信,把社會信用風險管理納入國家管理職能,走出一條國家統籌管理、市場專業化運作的中國信用評級體系發展之路。 2、充分認識到信用評級體系在國家發展中的戰略地位,把建立中國特色信用評級體系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相結合,使其在“十二五”規劃中成為國家金融體系優先發展的項目。 3、遵循信用評級客觀規律,把信用信息使用與國家行政職能相結合,通過政策與制度性安排,發展壯大中國評級市場。 4、重視本土評級機構在中國信用經濟發展中的主導地位,通過一系列扶持政策促進本土自主品牌評級機構做大做強,在評級市場發展中發揮控制、引導、帶動和規范作用,在行業結構中處于支柱、骨干地位,在市場競爭中有明顯的效益優勢。 5、堅持信用評級機構的獨立性,以二十年發展起來的民族評級機構為主體,組織無利益沖突的國有資本的強力扶持,構建非國有控股、多元資本結構、市場化的本土評級機構。 6、堅持中國特色評級體系和參與國際信用評級體系重建相結合,為中國評級機構提升國際地位創造條件。
三、目標
(一)總體目標 建立擁有國際評級話語權、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中國特色信用評級體系。 中國特色信用評級體系是指根據信用風險形成特殊性,中國國情和全球金融穩定發展要求所建立的,對內不受任何利益組織所控制,對外不為任何國際勢力所左右,獨立判斷風險,自主維護國家金融主權的信用評級模式。 中國特色信用評級體系由信用評級行業監管、組織、標準、市場、科研、教育、數據、法律和國際合作九個部分組成。
(二)階段目標 1、第一階段(2011-2013) 在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的前三年,主要完成信用評級行業監管、組織、標準與市場四個體系的建設,同時初步形成科研、教育、法律、數據和國際合作的基礎體系。主要實現目標如下: (1)形成超越部門利益的統一信用評級監管體系; (2)完成以本土自主品牌評級機構為市場主導的“兩個層級”行業架構的構建與運營; (3)完成國有資本對自主品牌機構的扶持性注資、增值與退出。扶持一家有能力進軍國際評級市場的本土非國有控股自主品牌評級機構; (4)依據國家信用評級標準發展規劃,組織并支持本土機構開展全球和中國信用評級標準的研發和設立; (5)建立起對關系國家命脈和涉密性企業及項目進行信用評級的監控機制,完善對本土機構的扶持政策,拓寬本土評級機構的發展空間; (6)初步建立科研、教育、法律、數據及國際合作的基礎。 2、第二階段(2014-2015) 在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的后兩年,全面完成信用評級的科研、教育、法律、數據及國際合作體系的建設,形成中國特色信用評級體系。主要實現目標如下: (1)完成信用研究會、專家團隊、科研團隊三個不同研究方向和層次的中國信用科研體系建設; (2)完成國內與國外信用評級學院與信用評級學科教育的創建和社會培訓模式的建立; (3)全面整合使用國家部委、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等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建立中國信用風險和全球信用風險數據庫,形成信用數據支持體系; (4)出臺《國家信用信息管理法》與《國家信用評級管理法》,形成完整的信用評級法律體系; (5)完成信用評級監管、科研、教育與傳播的國際合作體系建設,提升我國信用評級體系在全球信用評級體系中的影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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