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入門檻不同:一般首次參與券商集合理財的客戶資金須達到5萬元以上,開放式基金認購起點一般為1000元。
募集方式不同: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不能公開宣傳,募集范圍較窄;公募基金的募集可公開宣傳,募集范圍較寬。
收益不同: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可以投資開放式基金,這就使得券商可以選擇優秀的基金,投資收益率會高于開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
安全性不同: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安全性優于基金。集合理財可以“隱性保本”。
流動性不同:券商集合理財一般數月至一年的封閉期之后才有一小段時間的開放期,一般為每個月的3-5個工作日;而開放式基金可以隨時將基金申購、贖回。
投資限制不同:集合理財不僅被允許參與新股申購,還可以投資于基金。
手續費不同:除管理費外,投資人還需交納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等;券商理財產品只收取參與費和退出費。
運作的透明度不同:基金管理人除每日公布基金份額,對于基金管理人發生的重大事項也應及時公告,此外每年還需定期公布公告。而券商理財產品只要求證券公司至少每三個月向客戶提供一次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