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觀點認為,美國版金融企業限薪令出臺的背景是這些企業接受了或擬接受政府資金救助,而眼下中國的銀行資產質量比較好,流動性充裕,中國也“沒有拿錢往銀行里補窟窿”。如果和美國一樣對中國金融國企限薪,有鞭打快牛之嫌。 但眾所周知,與當下哀鴻遍野的國際金融同行相比,一枝獨秀的中國金融業并不是因為高管們承擔了多么大的風險、責任和壓力,而是得益于國家對金融行業未雨綢繆的改革和保護。僅就“強身健體”的充實資本金和優化資產來看,近幾年來,政府替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和關閉清算的金融機構“埋單”,總共就花費了5萬億元人民幣,這還不包括“中國農業銀行最終將獲得2000億元國家注資”。 所以,就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問題而言,從嚴限制其薪酬及福利收入,不是限早了、限多了,而是限遲了、限少了。由來已久的金融國企高管限薪問題現在提上議事日程,不是對金融高管高薪物傷其類的“有罪推定”,而是“對照別人比自己”式的觸類旁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