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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2008〕23號
關于加強對水庫壩下環境隱患排查和治理的緊急通知
四川、陜西、甘肅省環境保護局: 受汶川大地震影響,重災區的一些水庫出現險情,同時,由于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影響,部分河道被堵塞,形成了一些“堰塞湖”,一旦發生下泄,將對下游環境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請你局組織有關地方環保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動與水利部門溝通了解危、險水庫和“堰塞湖”的名單、位置,有針對性地開展排查。 二、加大隱患排查力度。在前一段隱患排查的基礎上,迅速組織精干力量,對災區危、險水庫和堰塞湖壩下的石油化工、有色金屬尾礦庫等高危行業隱患情況進行排查。 三、及時通報排查情況,督促整改到位。對于在排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要主動與當地防震救災指揮部取得聯系,通報隱患排查情況,提出防范和處置建議,督促當地政府和企業盡快消除隱患,確保災區環境安全。 四、隱患排查的情況納入《關于加強污染隱患排查信息報送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要求,一并按時填報。重大隱患問題要隨時報告。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