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會同商務部、中宣部、國家發改委等聯合印發了《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就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范圍及標準、申請流程、補貼資金審核、監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汽車業的各界人士如何看待這一政策?會在車市掀起多大波瀾呢?
補貼額:不算多
政策內容:
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間,符合條件并換購新車的,報廢車型可享受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補貼。
搜狐汽車評論員賈新光:
與歐洲、北美等國的相關政策相比較,這次出臺政策的補貼金額偏低。歐洲不少國家的政府補貼金額都在每輛車5000歐元左右,補貼標準相對較低的德國也有2500歐元。建議效仿英國推出的“政府補貼與汽車企業補貼相結合”的方式,來彌補補貼標準低的問題。
中原證券研究所分析師徐敏鋒:
此次補貼標準算不上高。舉例說明,一輛車齡10年的老款桑塔納、捷達等車在二手市場的交易價格也有2萬元左右,補貼額僅占約1/10左右。
銷售店:沒準備好
政策內容:
各市(州)和有條件的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環保部門設立汽車以舊換新聯合服務窗口,并通過信息管理系統辦理補貼資金申請,以確保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及時、便利、安全發放。符合有關條件的車主可以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間,到報廢車輛車籍所在地聯合服務窗口申請補貼資金,經商務、財政、環保部門審查合格后,由財政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車主指定賬戶。
上海一家東風商用車銷售店工作人員:
何時開始運作?如何運作?目前還沒有接到上面的通知。關于消費者前來置換的具體操作流程,店里還沒有安排。
車市:助推有限
政策內容:
報廢車型:使用不到8年的老舊微型載貨車、老舊中型出租載客車;使用不到12年的老舊中、輕型載貨車、出租車以外的老舊中型載客車以及提前報廢“黃標車”(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依據有關規定對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環節和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作了進一步重申。
聯合證券研究所分析師姚宏光:
對二手車市“幾乎沒有”推動作用,因為消費者不會先買輛二手車,再去報廢。據我了解,咨詢的車主比較多,但真正打算置換的車主并不多。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
汽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出臺后,將對疲弱的商用車市構成利好,尤其是輕型卡車、中型客車將成為最大受益者;按照地方政府微調后的政策,消費升級可能延伸至中級轎車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