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看點
據《工人日報》報道,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再次質疑:“11·27”事故發生快兩年了,移送司法機關的10多名責任人,為何還沒有得到處理?對此,網友提出,必須把幕后的“保護神”揪出來,對相關人員從重處罰,否則難平民憤。
網友觀點
●對國務院關注并親自抓的事情都如此推諉,說明政令不通!地方上有關人員哪來這么大的膽子?法律在強權的面前顯得那樣蒼白無奈,必須杜絕官商利益的相互勾結,建議異地審判。 ●這是典型的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是對公民生命尊嚴的極度漠視。一旦觸及到自己的要害,神圣的法律在利益群體面前就成了一條“松緊帶”。對罪犯的寬宥就是對無辜者的殘忍。一定要嚴查到底,把相關責任人繩之以法,否則礦難的悲劇還會發生。 ●我國安全方面的文件下了不少,檢查也很多,中央分管安全的領導更是喊破了嗓子,熬紅了眼睛,但為什么安全生產在一些地方就是嚴格不起來,落實不下去呢?關鍵是一些地方或部門的領導遇到紅線就繞著走,打擦邊球,欺上瞞下。 ●腐敗問題根深蒂固、由來已久,李局長的“急”并不能一下子解決根本問題。中央要下決心對干部、司法隊伍進行嚴厲整肅,對于地方保護主義必須狠下重手,從制度、源頭上治理才能奏效。
(網友觀點摘自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