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歲末,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話題。政府有關部門堅持預防優先的原則,實現由被動反應向主動監察的轉變,是有效治理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的有效舉措之一。當前不少地方推行的“保障金”制度以及將勞動者工資支付狀況同企業信用掛鉤制度等,都體現了“預防優先”的思路,值得大力推廣。 在此基礎上,政府相關部門要狠抓執行力,關鍵是手腕要硬。對那些惡意欠薪的企業,絕不姑息,堅決清除出市場;同時,當用工方出現財務危機時,要保證勞動者工資優先于償還其他法律債務。 用工企業要切實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拖欠勞動者工資,既是對勞動者勞動的不尊重,更是對國家法律的漠視。我國《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有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和責任。
部分勞動者法律意識淡薄,不簽訂合同或合同書寫模糊等也是工資遭拖欠的重要原因之一。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支隊提醒說,千萬不要以熟人介紹或給熟人打工怕得罪人、嫌麻煩為由,僅僅訂立口頭承諾而忽視了簽訂書面合同。另外,合同要明確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條件、勞動紀律等條款。 一旦出現拖欠工資現象,勞動者索要薪水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極端、非理性的方式進行可能對自己造成二次傷害。正確的方式大體有4種:一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政府監察機構有責任及時回復和介入處理;二是請求工會組織出面協商解決,即便不是工會會員,也可向工會組織反映情況;三是發生工資糾紛時,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最后還可以提起法律訴訟,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政府相關部門履行好監管職責,用工企業切實承擔有關義務和責任,勞動者自身加強法律知識學習,三方合力,能使欠薪問題得到合法、合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