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杭州10月11日電
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賈寶林在11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浙江省政府決定從明年起,將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列入省級有關部門以及市、縣(市、區)政府的目標責任考核。2008-2010年,全省每年保障廉租住房家庭1萬戶以上,每年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300萬平方米以上。
賈寶林表示,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2007年底前,全省基本實現低保家庭住房困難戶廉租住房“應保盡保”。2008年起,將保障范圍逐步擴大到人均收入在當地城市低保標準兩倍(相當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左右)之內,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或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低于45平方米的家庭,在2010年底前基本實現“應保盡保”,每戶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控制在建筑面積36平方米至50平方米之間。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約有3.36萬戶。
此外,針對一些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不同程度存在的地理位置選擇不當等問題,賈寶林表示,浙江省政府已明確提出,廉租住房可以在經濟適用住房中配建,也可以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以防止低收入家庭遠離城區,被邊緣化的現象。
一段時間以來的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是,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等項目紛紛選在遠離主城區地段。
低收入家庭如果住在離主城區較遠的地方,生活、交通等生活成本就會隨之增加,使得他們難以承受。對此,賈寶林介紹說,省政府新近出臺的政策已明確指出,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在商品住房建設中劃出一定的比例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小戶型租賃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較高的地方,近期要適當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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