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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2 崔鵬 來源:《人民日報》2007-06-22 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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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6月21日電
今天(21日),保監會召開新聞媒體見面會,通報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征求意見的階段性結果。 據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介紹,自6月15日至昨日,保監會共收到社會各界對《草案》提出意見的電子郵件481封、傳真7件,對交強險費率浮動提出了各種疑問和建議,集中表現在以下五方面: ——費率浮動機制推出的時機是否合適?有人認為,交強險實行剛剛不到一年,統計數據尚未完善,此時推出費率浮動機制不合適。 ——費率浮動是否應與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相掛鉤?大多數人對將酒后駕車等行為納入費率浮動的標準非常支持,但若將諸如闖紅燈、停車被貼罰單等行為也納入,懲罰面顯得過于寬泛。 ——交強險費率上調是否屬于變相行政處罰?有人認為,上調交強險費率屬于行政處罰;交警對事故車進行處罰之后,若再被上調費率,有“一事二罰”的嫌疑。 ——浮動比率是否屬于“變相漲價”?有人認為,交強險的費率下調的標準很苛刻,而上浮反而很容易,對于新司機來說享受優惠太難,是屬于“變相漲價”。 ——費率浮動設置是否有可靠依據?有人認為,交強險費率浮動范圍的設置應遵循法治、公平、科學的原則,應該透明進行,而現在這一點做得不夠。 袁力說,《草案》是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制定的。《草案》起草工作歷時一年,保監會與公安部交管部門反復研究,多次交換了意見。同時,公安部交管部門向各地交管部門征求了意見,保監會則組織上海、北京等地區對《草案》中浮動因素和標準進行了詳細測算。 袁力表示,非常感謝社會各界人士對《草案》提出的意見,保監會一定會充分考慮這些意見,并會在正式頒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之前對依然存在的各種疑問作出解釋。袁力說,離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還有五天,希望社會各界繼續對交強險浮動費率的制定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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