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昆明電
云南省衛生廳近日對宣稱祛斑或美白功能的化妝品進行了國家衛生監督抽檢,發現部分化妝品汞、氫醌指標嚴重超標,其中一種汞含量竟然超標六萬余倍。 這種由南京市禹媧生物保健品廠生產的“白棉花斑根斷膏”化妝品,限期使用日期為(2008/10/03jBT10AF),檢出汞含量超過《化妝品衛生規范(2002年版)》限用量62812倍。 此外,云南省玉溪市汝智美容有限公司生產的“汝智玉顏美白晚霜”限期使用日期為(PBOOCOAE20090101)、“曹大夫雪顏祛斑霜”限期使用日期為(PBOOCOA18E20090318)、“艾雪兒植物DNA美白按摩霜”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為(20070224/保質期18月)等化妝品,檢出氫醌含量超過《化妝品衛生規范(2002年版)》的限用量。 為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云南省衛生廳衛生法制與監督處發出公告,要求化妝品經營店和美容店立即停止銷售和使用這些產品,生產企業、經營店和美容店公告收回已售出產品;消費者不要購買使用這些產品,發現經營店和美容店銷售和使用這些產品,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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