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危機影響持續、債權債務關系日益國際化的當下,信用評級行業的發展正在引發各界關注。“重新認識信用評級業,建立中國自己的信用評級體系,確保評級話語權。”上周末在北京舉行的中國信用評級高峰論壇上,與會專家紛紛表示。 我國信用評級市場發展至今已有20多年,但還面臨著立法滯后、監管不明確、本土化程度低、評級產品少等問題,而且,目前全國性的信用評級機構中,國外資本參股或控股的占據大半。事實上,此輪全球金融危機中,標普、穆迪、惠譽等全球評級巨頭被廣為詬病。對此,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建議:“應培育扶持民族信用評級機構。”在其看來,當務之急是做大做強評級機構,“可選擇兩到三家有發展潛力的民族評級機構,以國有參股方式給予重點扶持。” 中國期貨業協會常務副會長鄒建平也認為,國家應該為評級機構投入一定的資金,加以引導和扶持。 除了國家出資介入,專家建議,政府應建立信用評級行業的監管法規以及監管機構。當前,由于債券市場由中國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三部門監管,評級行業的監管部門并不明晰。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吳晶妹建議,應建立專門的信用監管機構,負責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及信用評級行業的協調與發展。“包括負責全國債務總規模的監管,甚至地方融資的負債。” 此外,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經濟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指出,現在信用評級機構只有進入機制、沒有退出機制,這也是監管上的一個缺陷。“防止把靈魂出賣給魔鬼,防止價高級別高,防止賣級,防止對評級進行妥協來獲得收益。”江涌認為,這些目前在監管上都存在問題。 而對于評級行業向被評估人收費的現狀,吳晶妹認為這個收費模式是扭曲的。“被評估人在評估程序和結果上都有議價的能力和程序安排。這會成為行業的詬病,拿錢買級別。”她建議,債券評級應至少分三層收費,一是評級工本費,由被評估人繳納;二是評估公告費,由媒體支付;三是評級報告費,由專業評級機構購買。 “信用評級與國家金融安全課題組”發布的一份報告則建議,應建立獨立的“發行人托管基金”,由監管部門或中立托管人依法從債務工具發行人處歸集,以從源頭切斷評級與受評對象之間的利益交易。 不過,有專家指出,關注信用評級行業的發展不能本末倒置,最重要的還是金融市場的發展。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秘書長時文朝表示:“沒有一個多功能的、高效率的、在世界上有影響力的金融市場,沒有足夠寬度、厚度的信用產品的市場,要在世界建立影響力是不現實的。” 時文朝建議,標普、穆迪和惠譽三大評級公司經歷了上百年的發展,有一整套的評級思路、模式、技術,“特別是關于技術的合理因素,我們應該吸收、借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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