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日報》報道:江蘇省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出臺了《關于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實施意見》,首次將企業是否漲工資列為企業每年的勞動保障證年檢和社保繳費基數申報稽核的重要內容。今后,企業如果沒有按要求執行工資指導線,將可能受到相應處罰。 《實施意見》要求轄區企業行政和工會或職工方,根據近日出臺的南京工資指導線向對方發出工資協商要約,重點協商企業各類人員的工資增長具體額度。《意見》同時明確,工資增長應向關鍵崗位、艱苦崗位、一線崗位傾斜,縮小企業內部工資差距;沒有建立工會的中小企業,則應通過建立區域性或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按照工資指導線,落實職工工資增長。 南京今年的工資指導線是: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其員工工資應該在上年度工資水平的基礎上漲12%,效益好的企業漲幅不得超過20%,工資增長的下限為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