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五”即將到來之際,上海4月27日召集中央在滬金融管理部門、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相關區的負責人、專家學者就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十二五”規劃專題座談會,金融對外開放、金融法制建設以及金融稅收等問題都被重點討論。 對比上海官方此前的各種提法,是次座談會上較有新意的是“要著力推進金融對外開放,以建設人民幣的國際投融資平臺為重點”。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肖林在日前發表在《科學發展》的文章中也建議,“十二五”期間,除了要加快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以外,還應該加快推進金融市場國際化發展,要探索在上海期貨市場、黃金市場、金融衍生品市場等引入QFII制度。
“爭取國家部分授權上海立法”
關于金融中心建設的“十二五”規劃,在參加了是次座談會的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吳弘看來,上海亟需解決金融立法權在中央的問題。 吳弘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提供了四種解決路徑,包括上海積極參與國家立法,多為國家立法調研、提方案;爭取國家部分授權上海的立法;仿照去年出臺的建設國際金融條例,緊密圍繞“金融”,在地方事權范圍內立法;在交易市場、行業協會層面建立合同性質的自律規則和交易規則。 “特別是在地方事權范圍內緊密圍繞‘金融’立法,上海可以多做文章。”吳弘表示,上海可以在市一級層面圍繞去年施行的《上海市促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出臺更為細化的配套措施。吳弘建議,三大監管部門可以仿效央行上海總部,設立相應的、級別更高的“上海部門”,“金融中心建設需要下放給上海一定的權利。”
“為金融業提供稅收優惠”
“可以考慮參照高新技術生產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也給予現代服務業,尤其是創新型金融業一定的稅收優惠,以鼓勵其發展。”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管理學院胡怡建昨日建議。 胡怡建擔心,金融商品轉讓征收營業稅的制度會抑制金融業發展。“只有經營才要征營業稅,金融商品交易是投資不是經營,投資不應該征收營業稅。”胡怡建建議取消該項稅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