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也加入到樓市調控大軍中來。昨日,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向地產建設商會提出9項售樓新指引,進一步規范已建成及未建成的一手住宅的銷售。香港財政司長曾俊華表示,若有關措施最終成效不彰,不排除立法監管。
這9項新指引包括:發展商銷售未建成及已建成單位均要遵守指引;發展商在銷售現樓時,要提供實地現樓參觀;發展商公布涉及5日內成交資料時,須同時披露涉及發展商董事局成員及直系親屬的交易;提供的示范單位至少包含與交樓標準完全一致的一個間隔、裝修用料及設備;首次放盤量須放大,小型發展項目最少須提供30個單位或可供發售單位的三成,大型發展項目則須提供至少50個或五成單位;要于開售前7日提供售樓說明書;發展商出售任何數目的單位給任何人,必須提前3日公布價單;任何宣傳物品必須清楚提供樓盤坐落地點及地址;發展商須在網頁同步刊登售樓說明書及所有價單。
曾俊華指出,政府也在密切留意2000萬港元以下樓宇的買賣,若發現有投機過熱的情況,將增加印花稅的措施擴展至2000萬元以下的樓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