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9日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今年4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從960元上調為1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8元調整為9元。 最低工資制度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黨和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為保障低收入職工基本生活,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除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未作調整外,每年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今年是第17次調整。 上海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主要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上海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提出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在方案擬訂過程中,有關方面充分聽取了企業和勞動者等方方面面的意見,既關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也考慮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承受能力,力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科學、合理。考慮到2009年上海最低工資未作調整等實際情況,今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幅度相對較大。 人保部門提醒,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各類用人單位。對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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