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保”是“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WTO議定書》:中國產品在出口有關WTO成員國時,如果數量增加幅度過大,以至于對這些成員的相關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構成“嚴重損害威脅”時,那么這些WTO成員可單獨針對中國產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實施的期限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