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劃轉社保基金持有的國有股,社保基金會在承繼原國有股東的法定和自愿承諾禁售期基礎上,再將禁售期延長三年;對于轉持股份,社保基金以發行價入賬,并納入基金總資產統一核算。這種辦法實際上相當于社保基金部分接盤減持的大非,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大非解禁給市場帶來的壓力,有利于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而且社保基金對劃轉股延長三年禁售期,實際上降低了目前市場的資金壓力。因為目前國有股股東一般都是大非,這樣就鎖定了國有股10%的股份。禁售期延長三年實際上錯開了大小非減持高峰期。與此同時,社保基金以發行價入賬,相當于社保基金在一級市場上以較低成本獲得了實際發行量的10%,在現行的制度安排下,使社保基金基本上處于只賺不虧的的盈利狀態,從而確保了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事實上是一箭雙雕之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