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王新培就大陸正式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問題發表談話。 3月7日,商務部發布了《對臺灣地區天然砂出口許可證申領程序及相關事項》(2008年第17號公告),至此,大陸方面恢復對臺天然砂出口的相關工作已經完成,自3月10日起即可正式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兩岸砂石業者可根據公告規定開展天然砂貿易。 出于保護環境和資源的目的,2007年3月1日起大陸禁止了天然砂出口。此后,臺灣砂石業者和有關方面通過多種途徑向大陸反映,由于島內天然砂資源短缺,天然砂供應不足、價格上漲,建筑業乃至整體經濟發展都受到較大影響,迫切希望大陸方面盡快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 考慮到臺灣地區經濟發展和民生需要,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經過認真研究,于2007年11月8日宣布,可以考慮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并歡迎臺灣砂石業界有代表性的民間組織共同組團與大陸有關方面溝通,盡快就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的技術性、業務性問題作出具體安排。11月13日,臺灣進口砂石協會等6家行業協會共同組團來京,與商務部、交通部等部門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溝通。此后,商務部一直在著手啟動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的準備工作,2007年底以來發布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包括《天然砂出口許可證申領補充標準和相關事項》,《符合天然砂出口許可證申領標準的企業名單》。 在大陸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后,還需要加強管理,防止天然砂轉口第三地,確保天然砂出口真正惠及臺灣同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