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在珠三角,回家過年的農民工辭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區退保率超過95%。社保政策成了“雞肋”,引發了對制度缺陷和利益驅動的質疑。(見1月8日《人民日報》)
珠三角是我國農民工最為集中的地區,發生農民工辭工退保“潮”反映了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中的突出問題。 首先,目前農民工養老賬戶不能全國流動,這顯然適應不了流動性極強的農民工的現實需要。其次,退保費是農民工的一筆重要收入,有的人甚至為領取退保金而故意辭工。再次,利益驅動,退保成了個別地方變相增收途徑。因為農民工退保,所繳保險費的“小頭”即個人繳納部分由農民工一次性領回,而“大頭”即單位繳納的統籌部分則充入地方社保基金。這導致一些地方的社保機構在為農民工辦理退保時的“心照不宣”。最后,制度在初始設計有問題。規定累計繳費15年,退休后才能拿到養老金,這個規定讓打工者覺得“太遙遠”。 退保的農民工雖然能拿到現錢,但幾年的繳費年限將作廢,個人賬戶將不存在,今后雖可重新繳納,但計發水平卻降低。 因此,實現農民工社保賬戶的全國流動以及彌補制度設計缺漏是問題的關鍵。如果能夠實行全國流動,個人和企業交納的資金就能隨農民工轉移,當地有關部門就沒有了利益驅動。同時,這么大一筆錢的積累,就是等到15年以后才可享用,想必農民工也愿意,因為這使他們養老確實有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