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家媒體報道,12月23日,在北京開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擬訂個稅起征標準從原來的1600元提高至2000元。
千呼萬喚的個稅起征點調高,行將具備法律效力。當夢想照進現實,從網友反饋的信息看,似乎未贏得一片喝彩。一家門戶網站的即時調查顯示,“個稅起征點調整到2000元,你能接受么?”83.05%的被調查者認為,“不能,調整到2000元還不夠。” 個稅起征點調高,無疑承載著沉甸甸的民意,是深孚眾望的善政。但公眾冀望與現實的落差,不免使這一善政褪色不少。 此外,有識之士認為,單純的起征點調高尚不是萬全之策,因為改變個稅征管方式比提高起征點更重要。換言之,應改變稅制模式,從以個人收入為單位轉變為以家庭為單位的綜合稅制。這些從網民留言也可以看出。比如有人稱,“我一個人月掙工資2000元,養活老人一個,老婆失業,小孩上學,還要交所得稅,公平嗎?” 我們知道,公眾這些吁求,早在上次個稅起征點調高到1600元時即被反復提及,不少論者就力陳改變個稅征管方式的必要性。還有專家認為,個稅起征點調整應與工資聯動,甚至與物價動態建立聯動機制。應該說,這些論斷不無合理成分,甚至可以說極具前瞻性。遺憾的是,這些建言未被采納,于是個稅起征點擬提高至2000元,并未收獲如期的掌聲。 筆者注意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擬訂方,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務院法制辦。這種多方參與的草案擬訂,更應注意協調,需要集思廣益,需要開誠布公,簡言之,需要公眾參與,最大限度地吸納民意。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說,個稅起征點調高到2000元,既可滿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需要,也統籌兼顧了財政承受能力,并體現了重點照顧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調整意圖。我相信這些說法是有科學依據的,但結論是如何得出的應告知公眾。如果相關部門能證明個稅起征點調高到2000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眾想必不會堅持非要再調高不可。令人困惑的是,在這個過程中,作為最有發言權的納稅人似乎并沒有很多的發言權,這難免會削弱公共決策的權威性。 值得欣慰的是,據一位財政部官員稱,2000元的標準具有一定前瞻性。今后隨著居民消費支出增長的情況,根據監測物價指數、基本消費支出的變化,個稅起征點還會作出調整———希望這一舉措早日實現,以滿足公眾的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