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對原產于中國的滾珠軸承作出反傾銷終裁 日前,俄羅斯對原產于中國的滾珠軸承作出反傾銷終裁:對一家中國生產商征收31.3%的反傾銷稅,對其他中國企業征收41.5%的反傾銷稅。2006年11月23日,俄羅斯對原產于中國的滾珠軸承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厄瓜多爾對中國紡織品重啟特保調查 11月28日,厄瓜多爾外貿投資委員會通知中國駐厄使館,表示厄第211號官方公告頒布其第399號決議,決定自11月14日起對中國紡織品特保調查程序延長2個月。
美國對中國發起第八起反傾銷反補貼合并調查 11月29日,美商務部(DOC)宣布對中國輸美亞硝酸鈉發起反傾銷反補貼合并調查。該案是美國對中國發起的第8起反傾銷和反補貼合并調查。據美方統計,2006年中國對美出口亞硝酸鈉17萬美元。DOC立案后,美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預計將于12月24日左右就中國產品是否對美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損害威脅做出初裁。
土耳其企業申請對中國產鉛筆/彩色鉛筆、化纖毯、尼龍膠帶發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11月28日,土耳其外貿署發布公告,稱收到國內企業提出的對中國產鉛筆/彩色鉛筆、化纖毯、尼龍膠帶三種產品反傾銷日落復審申請。公告中稱,申請企業認為如果取消對自中國進口的上述產品的反傾銷稅,中國出口產品將繼續對土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土外貿署將很快決定是否正式立案調查。
美商務部對中國輸美復合編織袋反調查反補貼作出初裁 11月27日,美國商務部(DOC)公布了中國輸美復合編織袋(Laminated
Woven
Sacks)反調查反補貼初裁結果,裁定被調查的中國企業接受了補貼,補貼幅度從2.57%到57.14%。該案是美對中國發起的第四起反傾銷和反補貼合并調查案。
墨西哥開始對中國出口罐裝傘菇和有機化學品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 11月27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日報》上發布公告,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罐裝傘菇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復審調查期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墨西哥經濟部將于2008年5月20日就此舉行聽證會。
11月26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日報》上發布公告,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有機化學品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復審調查期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墨西哥經濟部將于2008年6月2日就此舉行聽證會。
美國商務部公布了中國輸美薄壁矩形鋼管反補貼案初裁 11月27日,美國商務部(DOC)公布了中國輸美薄壁矩形鋼管反補貼案初裁。該案是美對中國發起的第3起反傾銷和反補貼合并調查案。DOC初裁認定被調查的中國企業接受了補貼,補貼幅度從0.27%到77.85%。 應訴企業初裁補貼幅度:昆山昱緯鋼鐵有限公司0.27%;張家港中原制管有限公司2.99%;青島祥興鋼管有限公司77.85%;其他涉案企業平均稅率2.99%。
印度對中國苛性鈉發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于11月22日對來自中國和韓國的苛性鈉
(Caustic Soda or Sodium
Hydroxide)發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復審調查期間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04-05、2005-06和2006-07財年。 申請方印度堿制造商協會稱,由于中、韓兩國的苛性鈉生產能力遠遠超過其國內需求,其產品以傾銷價格大量出口,盡管印度已征收反傾銷稅,但來自中、韓兩國的苛性鈉仍對印度市場持續傾銷且數量顯著,如撤銷反傾銷稅,將增加傾銷和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
印度對中國左旋對羥基苯甘氨酸甲蒼鉀鹽發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于11月6日對來自中國和新加坡的左旋對羥基苯甘氨酸甲蒼鉀鹽〔D(-)Para
Hydroxy Phenyl Glycine Methyl Potassium Dane Salt,即PHPG
DS〕發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復審調查期間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申請方印度DCM
Shriram工業有限公司稱,盡管印度已征收反傾銷稅,但來自中、新兩國的左旋對羥基苯甘氨酸甲蒼鉀鹽繼續對印度市場傾銷,且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如反傾銷稅因到期而撤銷,傾銷和損害可能將繼續或再度發生。(資料來源:商務部及相關進出口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