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即將停止執行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相比,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中對外商投資我國房地產業有一些變化:一是外商投資“普通住宅的開發建設”從鼓勵目錄中消失;二是限制目錄中新增了外商投資“房地產二級市場交易及房地產中介或經紀公司”一項;三是雖然“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不再歸于限制目錄,但對“土地成片開發(限于合資、合作)”和“高檔賓館、別墅、高檔寫字樓和國際會展中心的建設、經營”的限制不變。 去年7月,建設部、發改委、外匯局等六部委聯合發出《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明確提出“限外”要求;今年3月,商務部在《2007全國吸收外商投資工作指導性意見》中也表示,要嚴格限制外商投資我國房地產;另外今年以來,北京、深圳等城市也陸續頒布了地方的“限外”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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