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1日,建設銀行廣東分行表示,22日開始,第二套住房的按揭首付將由三成提高到四成。銀行業人士指出,建行此舉只是針對明顯的投資炒樓者。如果建行不對借款人第二套住房進行具體界定,則一般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只要不使用同一人名義,就可避免首付和利率被銀行提高。這樣一來,對房貸市場影響就很小。
央行類似通知曾引爭議
據悉,對第二套以上住房提高首付及利率,近年來每年都會在人行、銀監會、各家銀行展開討論,而今年這種討論和研究更是頻繁,也更受外界關注。一方面,是由于各地區房價連年高漲,銀行房貸風險連年攀高;另一方面,美國受次級房貸危機影響余波未了,為中國銀行業敲響警鐘。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人行還是監管部門,在最近的公開聲明中,都避免談及會出臺明確提高第二套以上住房和二手樓房貸首付“一刀切”言論。銀行人士猜測,2003年央行曾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對于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適當提高首付曾引起較大爭議有關。
兩情形“一刀切”不公平
關于第二套住房的判斷標準一直是爭議的焦點,由于難以界定標準,商業銀行實際操作也難以嚴格執行。
據悉,關于第二套住房界定標準的爭議,主要存在于三點:一是當時銀行聯網的個人征信數據庫尚未建成,跨行跨地區的借款人貸款難以調查,不過隨著個人征信系統的建成,這已不存在技術障礙;二是夫妻雙方用各自名字購買住房,同一家庭內的子女和父母分別以不同人的名義購買的第二套住房,是否視同為同一人住房貸款。如果不視同,那么執行第二套住房提高首付意義不大;如果視同,對于那些因為家庭人口增加而需要確實提高居住生活環境質量的家庭來說并不公平;三是如果借款人購買的第一套住房是用自有資金購買,或者貸款但已還清,又或者是單位分配的房屋,這些情況下,如果仍然按第二套住房來執行首付,則令借款人難以接受。
建行廣東分行稱尚未界定
據建行廣東分行人士反映,總行近日要求將第二套住房貸款執行四成首付的規定,目前尚未了解界定的具體標準。
其他銀行被訪人士認為,建行對所謂第二套住房提高首付,只是針對明顯的投資炒樓者。如果建行不對上述問題進行具體界定,則一般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只要不使用同一人名義就可避免首付和利率被銀行提高。這樣一來,對房貸和房地產影響就很小。
《廣州日報》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