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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31 顧瑞珍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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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7月30日電 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近日聯合出臺了《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嚴控信貸資金,加強節能減排,提高金融信貸對環保的調控力度。 所謂綠色信貸,指的是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生產治污設施,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制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并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國家環保總局政策法規司環境政策處處長原慶丹說,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環保信息,包括企業新建項目環評審批、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情況、現有企業超標排污、超總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以及環保認證、清潔生產審計、環保獎勵等,形成了更為完整的環境信息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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