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工資上漲”的統計對象是中國在崗職工,也即政府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而自由職業者、個體經營者以及相當數量四處打“臨時工”的農民工自然被排除在外。一個統計來源相對窄化的數據,對“流失”的那部分人群來說,是毫無意義的。
與分門別類、按照季度甚至更短時間段動態變化而統計的市場化數據統計模式相比,四年一統(計)的“職工工資上漲”結論缺乏足夠的科學規律,也難以適應市場變化。在這份“職工工資上漲”統計中,還特別標明“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年均遞增百分之十二”。但今年以來生活物價的快速增長,以及房價等生存必需品不被納入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使得價格上漲的官方口徑與民間感受總是涇渭分明。CPI的先天缺陷,造成純粹依賴CPI所建立的各種統計,都存在某種程度的“信息失真”現象。久而久之,統計“取信于民”的宗旨則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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