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昨日(25日)全文公布就業促進法草案,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草案明確規定國家要堅持經濟發展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政府要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實行積極的產業、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的促進就業政策。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昨日全文公布就業促進法草案,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 草案提出,國家要實行有利于促進就業的產業政策、經貿政策、投資政策、財政和稅收政策、信貸政策,實行統籌城鄉和區域的就業政策,逐步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
推進民主立法重大舉措
昨日公布的草案共8章、64條,內容涉及促進就業的原則、政策支持、規范市場秩序、職業教育和培訓、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
今年2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就業促進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將就業促進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意見,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重大舉措。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就業促進法草案將根據本次征求的意見作進一步修改,適時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安排,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征求、收集本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有關部門、法學教學研究等有關單位的意見,于2007年4月25日前將意見匯總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實行積極促進就業政策
“促進就業離不開政策的支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此前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會議上表示,為了切實解決勞動力供求總量矛盾和勞動力結構性矛盾突出的問題,草案充分發揮國家宏觀經濟社會政策在促進就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昨日公布的草案明確提出,要建立促進就業的政策支持體系,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國家實行有利于促進就業的各項經濟政策;二是國家實行統籌城鄉和區域的就業政策,逐步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促進和引導農村勞動者有序轉移就業,鼓勵區域協作;三是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者就業、農村富余勞動者轉移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等。
各項經濟政策綜合發揮效力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黃勇教授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說,宏觀經濟政策有四大目標: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物價穩定以及國際收支平衡。近些年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但經濟對就業的吸納效應出現遞減勢頭,要改變這種現狀,就需要出臺相應的措施,讓各項經濟政策綜合發揮效力。 針對這種局面,草案提出,國家實行有利于促進就業的產業政策、經貿政策、投資政策、財政和稅收政策、信貸政策等。 在信貸政策方面,草案提出,國家實行有利于促進就業的信貸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改進金融服務,支持增加就業,對自主創業人員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在投資政策方面,草案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應當發揮投資和建設項目帶動就業的作用。 此外,草案還規定,國家鼓勵各類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通過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國家實行有利于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扶持失業人員再就業;國家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失業人員舉辦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當年吸納符合法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