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廣州市政府最近制定《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規定,未就業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獲臨時生活補助,同時,一系列促進就業政策的享受范圍也從具廣州戶籍畢業生,覆蓋到全部市屬普通高校畢業生。
為促進大學生就業,廣州市多措并舉鼓勵大學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從今年起至2011年,每年招募1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廣州市鎮(街)農村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2年,市財政和接受大學生的區縣財政分別給予每人每月生活補貼800元。此外,今年起廣州市將連續5年每年招聘2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擔任“村官”,力爭5年內實現全市“一村一名大學生”目標,市財政給予每位大學生村官每年工作生活津貼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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