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科教黨委、市教委下發通知,強化高校辦學規范管理。《通知》規定,嚴禁高校與個人、非法人單位和不具備條件的機構開展合作辦學,以及與不具備相應辦學資質的辦學機構開展合作辦學(或聯合辦學,或授權辦班),出讓辦學許可和辦學資質。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