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電
浙江省政府決定建立政府訂購制度,幫助促進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技術成果的應用轉化。 近年來,浙江省各地、各部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積極采購、使用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大大降低了能耗水平。同時也由于認識不夠到位等原因,在一些地區和部門,政府機構采購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的比例還比較低,政府機構人均能耗、單位建筑能耗還比較高。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的通知指出,要建立政府訂購制度,由政府出資或立項需要研究開發的重大創新產品、技術和軟科學研究課題,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可實行政府訂購制度。政府部門(或項目單位)要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按照“競爭擇優”原則,公開向社會確定生產企業或研發機構,簽訂政府訂購合同,并建立相應的考核驗收和研究開發成果推廣機制,促進技術成果應用轉化。 各政府采購單位及其采購代理機構要合理設置技術需求,使更多從事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研發、應用的科研機構、企業參與到政府采購活動中來,擴大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的市場份額。 浙江省政府規定,對不執行這些規定的采購單位,應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應核銷其采購預算,不得撥付采購資金,并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屬于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責任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直至取消代理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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