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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記者:沈汝發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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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福州6月26日電
福建省將逐步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有條件的地區可建設農民工公寓。這是福建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在“2007年工作要點”中要求的。 根據要求,各地在住宅建設規劃中要統籌考慮農民工住房需求,保證農民工居住場所符合基本的衛生和安全條件,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建設農民工公寓,納入城市發展規劃,改善農民工的居住環境。 福建省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的措施已經得到實施。據介紹,泉州市的企業建起100多萬平方米的農民工宿舍;晉江市農民工可以申購經濟適用房;長汀縣在開發區內建成300套經濟適用房,優惠出售給開發區內的務工人員,解決了許多農民工的住房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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