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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9 記者:沈汝發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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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福州電
來自福建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消息,長期以來一直屬于城市人的住房公積金,在福建也將覆蓋到農民工。 福建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求,各部門要進一步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農民工,用人單位和個人可繳存住房公積金,用于農民工購買或租賃自住房。 福建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還提出,要整治和防止非常普遍的“城中村”現象,要把整治和改造“城中村”作為改善農民工居住環境的重要措施,納入城市發展規劃;開展“城中村”環境治理,保證農民工居住場所符合基本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加強對城鄉接合部農民工聚居地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建立防止產生新“城中村”的有效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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