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蘇泰州4·12非法演出案
2008年4月11日,江蘇省文化廳接到關于在泰州市舉辦的“2008鳳城之夜——泰州奧運主題歌會”涉嫌未經許可擅自演出的舉報。4月12日,江蘇省文化廳正式成立專案組,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核實,該演出系一起假借泰州市人民政府、北京奧組委名義,偽造演出批準文件,擅自舉辦的有多名涉外及港臺演員參加的非法演出活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江蘇省文化廳依法對演出活動的主辦單位泰州市日報社,給予沒收違法所得124134元,并處罰款102萬元的行政處罰。兩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也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上海比·約克違法演出案
2008年3月2日,冰島歌手比·約克在“2008上海演唱會”結束時,加唱了一首未經批準的歌曲《宣布獨立》(Declare
Independence),在演唱該歌曲的中間和結束時,用英語呼喊“Tibet、Tibet”(西藏、西藏)。這一事件在國內外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在文化部和上海市委宣傳部的督辦下,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對該演唱會的監控錄像進行了鑒定,對該案進行了調查,并對該演唱會主辦方上海演出公司依法給予沒收違法所得1.2萬元,罰款9.6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北京網上拍賣違禁油畫案
2008年4月23日,根據群眾舉報,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北京嘉德在線拍賣有限公司在互聯網上拍賣的美術品進行了檢查。經檢查發現,其中部分拍品涉嫌違反《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禁止內容。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立即對違禁拍品進行了網絡截屏等證據固定,隨后對北京嘉德在線拍賣有限公司進行了進一步調查,確定該公司拍賣含有違禁內容美術品的違法事實,并依法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本案是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在“平安奧運行動”期間辦理的涉及美術品經營的系列案件之一。
四、天津6·03盜版音像制品網絡團伙案
2005年7月初,天津市文化市場稽查隊根據文化部提供的線索,一舉端掉了付偉等人在西青區中北鎮西姜井村的非法音像制品的批銷窩點,收繳非法音像制品20余萬張。主犯付偉外逃至廣州,不但沒有停手,反而繼續從事非法音像制品的批銷活動,瘋狂發展銷售網絡。3年間,其不斷變換交易手法,隱藏交易證據,批銷的非法音像制品銷往20多個省,嚴重擾亂了音像市場秩序。
經過長達3年的跟蹤調查,文化部于2008年6月3日將掌握的相關線索移交天津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指定其協調文化、公安等部門共同偵破此案。該案被列入文化部重點督辦案件,公安部、全國掃黃辦也相繼予以督辦。經過天津市文化局、天津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天津市公安局等的不懈努力,2008年9月23日,主犯付偉在廣州落網,6·03盜版音像制品網絡團伙案成功告破。該案涉及全國27個省、42個城市,共收繳非法音像制品30余萬張,付偉等12名涉案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上海維萊公司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案
根據《文化部辦公廳關于查處第五批違法游戲經營活動的通知》要求,2008年5月29日,上海市文化執法總隊對位于浦東新區晨暉路377弄57號的上海維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查處。經查,該單位提供的《部落戰爭》、《角斗士》、《星際海盜》、《銀河帝國》游戲,系文化部公布的第五批違法游戲產品;該單位從事的互聯網游戲經營活動未經批準,屬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該公司運營的網絡游戲注冊用戶達到80萬人次,產品銷售收入766萬元,規模較大。上海市文化執法總隊經過調查,固定證據,依法對該公司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04498.85元、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海南1·13非法光盤復制案
2008年1月13日,根據文化部提供的線索,在文化部、全國掃黃辦相關部門的直接督辦下,海南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聯合省“掃黃打非”辦、省文體廳等部門,對位于海口市新大洲大道388號的海南文廣電子光碟有限公司的廠房進行了突擊檢查。發現其H200生產線正在使用無SID碼模具非法復制VCD,當場查獲無SID碼的光盤5360張。海南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查封了該無碼生產線,扣押了光盤、賬本等涉案物品,該光盤廠廠長被依法逮捕。
七、武漢2·22“手指指”電子游戲機含有違禁內容案
2008年2月22日,武漢市文化文物稽查支隊在對“城市英雄電玩俱樂部”例行檢查時,發現“手指指”電子游戲機中的“百萬大問答”項目內含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明確禁止內容。在核實情況后,武漢市文化文物稽查支隊一方面立即向上級匯報有關檢查情況;另一方面,在全市的所有電子游戲機經營場所進行了“地毯式”清查,共查封148臺“手指指”類游戲機。文化部獲悉情況后,立即派員對該機型和電路板的生產廠家進行調查,并緊急部署全國查處含有“百萬大問答”內容的“手指指”電子游戲機及其電路板活動,共查封、回收、扣繳此類游戲機型電路板7000余套。
八、貴州偽造公章并擅自組織文化藝術活動及評獎案
2008年8月12日,貴州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接到文化部的協查通知,立即與貴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成立了聯合調查組,依法對涉案單位“貴州好時光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了搜查,不但查出了偽造的“文化部社圖司”印章,還發現偽造的“中華五洲行組委會”、“中國青少年音樂舞蹈協會”、“2008國際文化藝術節組委會”印章各一枚。在確鑿的人證、物證面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對偽造“文化部社圖司”印章、擅自組織文化藝術活動及評獎的不法行為供認不諱,同時承認了其他幾起利用偽造印章從事文化詐騙活動的事實。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廣州5·20盜版光盤案
2008年5月20日,根據線索,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聯合越秀區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越秀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登峰派出所對越秀區麓景路黃田直街1號的廣信商業中心(停車場)展開突擊查處行動,在五樓1號、2號、5號倉庫分別查獲190萬張、87萬張和64萬張非法音像制品。晚7時,執法隊員在該停車場三樓截獲一輛可疑面包車,查獲11.34萬張非法音像制品。此次行動共查獲非法音像制品352.34萬張,也是2008年全國單日查獲非法音像制品數量最大的一起。
十、重慶11·19淫穢圖書銷售窩點案
2008年11月19日,重慶市區兩級文化執法部門聯手端掉了一個淫穢書籍批發窩點,收繳各類非法圖書7719冊,其中色情淫穢類書籍7103冊、政治類書籍616冊。當事人被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