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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3 作者:唐真龍 來源:上海證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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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從業人員將和證券從業人員一樣需要取得資格證書。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日前《信托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已由中國銀監會下發到各信托公司。相關人士透露,這份文件的內容主要包括信托從業人員資格、信托經理從業資格管理、信托從業人員基本行為規范以及監督管理等幾個方面。 相比于證券、基金以及銀行等金融行業,信托一直沒有統一的行業準入標準,“各家公司招聘人員主要是依據自身需要,自行制定標準,每家公司把握的標準都不盡相同。”上海一家信托公司的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正源于此,銀監會一直試圖通過出臺管理辦法的形式規范信托從業人員管理,“一年多以前,銀監會已經對此問題進行研究,此次下發的征求意見其實已經醞釀已久。”這位人士表示。 根據《征求意見稿》規定,信托從業人員應當取得信托從業人員資格。可通過三種途徑:參加統一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取得銀監會認可的其他資格證書;此外,銀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銀監會將授權其他機構(以下簡稱“授權機構”)負責資格考試的組織、資格證書管理及人員培訓等工作。對于該授權機構,銀監會并沒有在文件中做出明確表述,不過記者采訪幾位信托公司高層均認為應該是信托行業協會,“參照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與培訓的模式,由信托行業協會做這項工作最為合適。”河南一家信托公司的人士表示。 信托從業人員取得從業資格,符合特定條件之后,可以通過信托公司向授權機構申請信托執業證書。而授權機構應建立信托從業人員資格信息數據庫,進行信托從業人員及其誠信紀錄登記,并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對于信托經理,《征求意見稿》做出規定,“信托公司應當為每個信托項目至少指定一名信托經理。”而對于信托經理的任職條件,銀監會設定了三道“門檻”: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信托執業證書;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最近五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銀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未被銀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采取市場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經屆滿;有三年以上信托從業經歷或五年以上金融相關領域從業經歷,具備統籌、協調、管理具體信托項目的知識和技能。 記者了解到,除了對信托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定管理辦法之外,銀監會已經組織相關部門對信托公司業務領域進行研究,除了前期已經頒布的《銀行與信托公司業務合作指引》之外,有關其他業務領域的操作指引也將陸續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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