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5月21日電
曾經家喻戶曉的越劇電影《紅樓夢》的VCD光盤被汕頭經濟特區南美電子實業有限公司盜版復制,享有該作品出版發行權的中國唱片上海公司、揚州揚子江音像有限公司怒而將其告上法庭。今天(2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南美電子公司以及上海全福音像經營部被判停止侵權,向兩原告共計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13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中國唱片上海公司和揚州揚子江音像有限公司從越劇電影《紅樓夢》版權人處受讓的對該影片VCD的出版、發行權依法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南美電子公司未經兩原告的許可,擅自復制《紅樓夢》VCD光盤,上海全福音像經營部擅自銷售上述VCD,其行為均侵犯了兩原告對《紅樓夢》享有的出版、發行權;同時,兩被告在侵權光盤上還盜用中唱上海公司的企業名稱,侵犯了中唱上海公司的企業名稱權。此外,兩被告的行為不僅侵占了中唱上海公司合法出版的音像制品的市場份額,還會損害該公司產品的聲譽,已經構成對中唱上海公司的不正當競爭。
因兩被告均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決:南美電子公司立即停止復制越劇電影《紅樓夢》VCD光盤;賠償中國唱片上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律師費7.5萬元;賠償揚子江音像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律師費5.5萬元。上海全福音像經營部立即停止銷售南美電子公司復制的越劇電影《紅樓夢》VCD;賠償中唱上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律師費2500元;賠償揚子江音像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律師費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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