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和職務消費上,前門要開,后門要關,旁門要清。”日前,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國資委巡視工作座談會上表示,在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和職務消費上,前門要開,后門要關,旁門要清;進駐企業時要公開說明巡視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尊重和信任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先請他們申報自己的有關情況,再通過巡視工作去核實。巡視工作報告在上報之前要和企業見面,對存在的問題當面講清楚。國資委黨委對遵紀守法的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提出表揚,對做得差的要求限期整改。 李榮融指出,根據巡視工作要求,對中央企業開展巡視監督的對象是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在試點階段,巡視監督的內容不一定面面俱到,要從能夠監督的方面著手,重點突出,把問題了解清楚。比如企業領導人員用車、收入、職務消費、兼職取酬等,中央紀委和國資委都有明確規定。巡視工作就是用黨紀法規的尺度去衡量,檢查企業在這些方面是否做到公開透明、陽光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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