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辦主任方星海昨天在出席“北京國際金融協會(IIF)春季會員大會”時透露,對于外資PE(私募股權投資)或VC(風險投資)管理公司在上海建立獨資公司或合資公司的相關規定已經出臺。 按照一般的情況,PE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通常不高于1000萬美元。方星海強調,這僅僅限于PE管理公司,而非PE基金公司。 方星海指出,中國應該鼓勵一些風險資本和創投行資本的發展,他認為,目前這方面的監管還比較缺乏,應該加強這方面的法律建設。據記者了解,此前,上海已經出臺了一些相關規定,鼓勵本土的創投公司和風投公司建立。 2008年,方星海曾表示將考慮進一步優化對VC、PE的相關政策,包括將其歸入金融企業范疇,允許有限合伙形式的股權投資企業開設證券賬戶等。上海也提出了打造VC、PE最佳基地的口號。據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的相關統計,2007年在滬參與投資的風投機構共有236家,其掌握的資金達到304億元,約占全國當年風投總資本的40%。 方星海表示,目前在浦東,相關部門對私募股權投資企業已給予了金融企業的待遇,并使其享受金融企業所能獲得的優惠激勵措施。 方星海稱,上海還將不斷跟業界互相溝通,并進一步研究,爭取在制度安排上把私募行業碰到的問題逐一解決,在上海設立一套非常適合私募行業發展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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