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城鄉發展,需要推進一些基礎性制度變革,尤其是要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使城鄉土地資源、資產、資本有序流動,使農民獲得土地收益權和財產權。9日在蓉舉行的成都統籌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現場研討會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表示。 徐紹史在會議上表示,推進統籌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須解放思想、探索創新。推動城鄉統籌土地管理改革必須突出改革重點。一是不折不扣地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新機制,統籌保障發展和保護資源;二是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加強產權制度建設的力度,保護農民的權益;三是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和管理,建設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四是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搭建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的新平臺;五是推進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統籌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就業、住房和社保等問題。 來自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各省(區、市)和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學者參加了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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