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15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今年的主題是:“因樂而動,為樂維權——為你鐘愛的音樂維權!” 對數以億計的中國網民來講,免費從互聯網上下載音樂,已經習以為常,可能根本沒想到過要付費。眼下,給音樂版權人付費的是網絡運營商。這些運營商付費之后,尚未找到盈利模式,一直醞釀著向網民收費。但因為不同的運營商之間競爭激烈,出于擔心失去用戶的考慮,誰也不敢先行嘗試。 據騰訊研究院新近發布的《音樂產業發展報告(2015)》披露,在盜版產品的擠壓下,我國音樂版權方收益僅占全部產值的2%左右,這一數字在發達國家如歐美、日韓占比為70%至90%。目前,美國、日本等均采取數字音樂付費模式。但在中國,由于沒有付費的習慣,要通過教育或其他方式改變這一習慣決非能在短期內實現。原因在于將音樂作品視為財產特別是私有財產的觀念尚未形成,無形知識財產和有形財產應受同等尊重的理念尚未形成。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沒有一家互聯網音樂公司能夠通過廣告的收入平衡它的版權和運營的成本。 10多年前,百度搖晃著手中的魔法棒,通過音樂下載攫取了大量的金礦,并一舉成為中國搜索行業的霸主乃至互聯網行業的三座大山。但直到今天,在線音樂只有幾十億的市場,和龐大的聽眾市場簡直不成比例。更可怕的是產業鏈條中的幾方正在陷入零和博弈:受制于盜版泛濫,最上游音樂人無法獲得符合身價的收入,不得不選擇轉行或者提供水平更低的音樂;出版公司無法獲得正常的版權收益,包裝藝人的投入不得不降低;在線音樂網站要花錢購買版權,但卻無法通過音樂下載獲得收益。 目前國內在線音樂網站主要盈利模式為廣告收入、社交類增值服務、下載業務等,但有數據顯示,目前這幾部分收入并不多。加上近年來版權費用水漲船高,無法賺錢卻還要大量投入,在線音樂正面臨生存困境。 從現實情況來說,音樂下載收費,首先需要面對的就是“用戶習慣”這座大山,不管這種習慣是否合理,都是它必須要小心面對的問題。在微博的一項調查中顯示,近八成網友反對下載音樂收費。吃慣了“免費午餐”的人們,沒有人心甘情愿再自掏腰包。事實上,消費者更是陷入兩難境地,有錢未必能買到好音樂,免費的音樂市場上卻充斥著粗制濫造的產品。 從保護知識產權的角度講,下載音樂包括下載其他一些作品,走進“收費時代”已是大勢所趨。從法律角度看,國內已經出臺多部法律法規規范音樂版權,從2001年的《著作權法》,到2006年頒布實施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再到2009年出臺的《侵權責任法》都讓音樂制品有法可依。在部分行業大舉涉入互聯網的背景下,為了能夠進一步擴大音樂制作方和自身收益,提高音樂原創者的激情,多家互聯網公司、唱片公司已經開始與音樂版權人共謀發展。 然而,音樂下載收費必然會涉及數字版權問題,這一直是眾多涉入互聯網的版權公司的最大困難。涉事的主體繁雜,音樂制品正版與盜版交織,而音樂網站獲得和復制音樂制品的渠道也很多,版權保護缺乏得力的執法與管理,不論版權保障,還是分配比例都還沒有形成成熟的體系和規范,所謂的“全面收費”只能空中樓閣、水中望月。免費當道,誰收費誰死亡,在這種情形下,幾乎無人敢輕舉妄動。 推行音樂下載收費還面臨一道重要關卡就是音樂網站間的惡性競爭。近年來,百度、騰訊、阿里巴巴等多家上市公司的音樂網站“內訌”以及環球、索尼和華納三大唱片巨頭的“暗地較量”,都會使其中任何一家音樂網站不敢輕易嘗試全面音樂收費下載。業內人士稱,只有版權方、網站、用戶三者之間產生公平合理的交易,才能真正稱之為網絡音樂行業的突破,那時候也許才能真正開始“全面付費”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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