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五糧液虛假陳述案歷經5年之后終于有了結果。經法院調解,五糧液將向141名原告一次性賠償1344萬元。
五糧液案不僅成為權證維權第一案,而且在立案階段就通過調解結案。“螞蟻”戰勝“大象”,這對于類似案件的示范意義不言而喻。但筆者仍認為,此案注定沒有贏家。上市公司方面,五糧液既要向維權投資者賠償損失,其聲譽也嚴重受損。從投資者角度講,五糧液2011年度報告顯示,上市公司登記股東人數近30萬,然而最終只有154位原告起訴并立案,占比只有萬分之五。起訴立案比例如此之低,說明絕大多數投資者并沒有運用法律武器來維權,更別談什么賠償損失了。即使是這141位獲得賠償的投資者,根據媒體披露的資料,其實際獲賠金額也僅為其索賠金額的67%左右。更何況,其間投資者還要付出時間成本、機會成本、利息收入以及身心煎熬等代價。
歷時時間長、賠付比例低是五糧液案的兩大特點。早在2009年9月9日,五糧液就公告了因違規被立案調查的事項,然而直至5年后該案才畫上一個不太完整的句號。事實上,五糧液案從立案調查到最終調解結案,整個過程同樣不“完整”,這從監管部門20個月后才作出行政處罰、地方法院直至兩年訴訟時效失效前夕才緊急立案、還有眾多利益受損的投資者沒有獲得任何賠償等方面得到了詮釋。而這一切,再次折射出中小投資者維權之艱難。近幾年,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雖然受到更多重視,但整體而言并沒有多大改觀。耗時漫長以及地方保護、司法不公背景下的立案難、訴訟難、開庭難、賠償難等,不僅凸顯出投資者維權難,更會導致其對維權喪失信心。
五糧液案對投資者來說是一個悲劇,類似的案件不應再重演,而完善相關法律及制度建設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