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負責人薪酬待遇再度成為輿論焦點。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國資委前副主任邵寧23日在北京建議,實行年薪制之后應該及時啟動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優選和市場化的淘汰機制。
“如果不啟動這個配套改革,仍然沿用行政管理的僵化機制,年薪制很可能就變成一個高水平的大鍋飯。”邵寧在參加“國企改革進行時——共識與務實”沙龍時說。
根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估算,2013年央企負責人年薪平均在75萬元左右。金融央企的工資水平一般而言要高于制造業央企。2013年年報顯示,五大國有銀行高管當年基本薪酬在100萬左右,其績效薪酬需要經過相關部門審核延遲公布和發放,通常為基本薪酬的50%,即五大行董事長、行長年薪一般在150萬左右。
而據媒體報道,截至2014年4月28日已披露總經理薪酬的央企有323家,央企上市公司總經理人均薪酬77.3萬元,同比上漲4.33%,但將近70%的上市央企總經理薪酬低于平均值。
另外,央企負責人由于是中管干部或者是國資委管理的干部,其薪酬在政府調控下會低于非中管或國資委管理干部的薪酬,也會低于上市公司董事會決定的高管薪酬。
比如,根據2013年的年報,中集集團總裁麥伯良以870萬元摘得A股薪酬榜榜首,而中集集團是央企招商局集團和中遠集團所共同參股的企業。之所以能獲得這么高的薪酬,原因之一是麥伯良早已從招商局集團辭職,作為職業經理人進入中集集團,可獲得董事會批準的市場化薪酬。
雖然薪酬低于市場化高管的水平,但央企負責人往往有著一些市場化聘用高管所不具備的職務待遇,作為薪酬的補充。所以此次中央提出“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頗具針對性。另外,央企負責人肩負著搞好國有企業、壯大國有經濟的使命,在工作中也更關注事業的發展和今后從政的出路,所以對薪酬的看法可能同一般的職業經理人不同。但是,目前央企高管“能上能下”的機制還不通暢,如果央企高管拿著高薪但不稱職,調整起來也有一定的操作難度。
知情官員對本報記者說,對于一些中央管理或者國資委管理的干部,其在被更換前要多方征求意見并考慮干部個人的意愿,以至于有時候如果沒有合適的位子,不稱職的央企負責人可能還會留任一段時間。
邵寧表示,央企負責人設計的崗位是有特殊要求的,并且要有被淘汰的風險,如果沒有淘汰機制,不稱職的也拿高收入,大家當然覺得不公平,而且很難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