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公立醫院管理中心的統計,目前,全市11家市屬公立醫院已累積醫療欠費共有8157萬元,欠費人數有8000多人……(《南方日報》) 深圳這幾家醫院的尷尬,也是所有公立醫院的尷尬。而且尷尬之處不止如此,如果醫療欠費太多且得不到解決,醫院的生存都可能受到影響;但如若由政府一攬子填平虧空,看似一時解決了問題,卻又會對欠費行為形成鼓勵,今后逃費、欠費更加防不勝防。因此,筆者認為,對醫療欠費切莫一視同仁,要根據具體情況實施分類管理。 對有經濟能力卻故意逃費的行為,可定性為惡意欠費,應通過協商和司法等途徑進行追討。為減輕醫院分散打官司的麻煩和壓力,不妨明確一家第三方代理機構,請專業法律人士幫助解決糾紛。此外,還可以將惡意欠費作為誠信污點計入征信體系,對惡意欠費行為施壓。 對參加了各類醫療保險、特別是自購商業保險的非惡意欠費行為,首先應依靠醫保基金或商業保險基金來解決大部欠費,不足部分予以追繳。此外,因為患者有醫保,在其繳清欠費前可凍結醫保賬戶。 對確無償還能力的欠費患者,若符合大病救助條件的,醫院應該幫其爭取大病救助二次報銷,以填補虧空,還可通過醫療救助資金、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一部分問題。若這些措施仍然無效,政府可考慮向醫院增加專項投入,對困難欠費人員拖以援手。 醫療欠費原因復雜,任何一種解決辦法,都不會適用所有欠費行為,惟有分類管理,才能找到各種條件下合適的解決辦法。分類管理做得好不好,關鍵在于分類是否科學合理,假如將惡意欠費也納入了救助范圍,或者將貧困患者當成了惡意欠費者,則不僅追不回欠費,反而會造成負面影響。 醫療欠費已成一個社會問題,不能單靠醫院自己解決,也不能簡單依靠政府拿錢填補了事,更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不論什么性質欠費只管追討。只有對醫療欠費進行分類,并因人而異解決問題,才能將醫療欠費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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