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銀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
《關于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一級資本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此次發行優先股,銀行利益獲得了最大保障。
《指導意見》有兩條很關鍵。上市銀行與非上市銀行都可以發行優先股,雖然此前也規定非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但非上市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的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票,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這說明,只要發行優先股,非上市的銀行就進入新三板,一旦新三板與主板渠道開通,這些非上市銀行可能享有上主板的優先權。
在優先股的設計中,以下的一系列規定使商業銀行的利益得到最大保障。商業銀行應在發行合約中明確有權取消優先股的股息支付且不構成違約事件;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的股息不累計到下一計息年度。商業銀行不得發行附有回售條款的優先股。商業銀行應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和《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等規定,設置將優先股強制轉換為普通股的條款,即當觸發事件發生時,商業銀行按合約約定將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商業銀行發行包含強制轉換為普通股條款的優先股,應采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優先股強制轉換為普通股的轉換價格和轉換數量的確定方式,由發行人和投資者在發行合約中約定。
為了補充一級資本,可以取消優先股股息支付,不能累計到下一年支付,不知道還有多少機構投資者愿意投資這樣的股票。但關上門打開窗,有一條規則會讓逐利資金進入。如果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降到5.125%或以下,銀行優先股將按比例以同等條件,全額或部分轉為普通股。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再發行優先股,再轉換普通股,雞生蛋、蛋生雞的游戲玩之不絕,股票市場或將成為銀行最后的兜底市場。
機構投資者愿意購買優先股,先享受一把高昂的優先股股息,實在不行了再轉成普通股,而對于廣大普通股投資者,他們卻無緣分羹。
保護普通投資者體現在哪里?在于信息披露。在答記者問中,有一條“《指導意見》要求商業銀行充分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義務,強化市場約束機制,例如要求發行合約對于股息支付、強制轉換為普通股等核心條款予以明確約定,并要求商業銀行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
考慮到優先股投資者的利益,文件中有如下規定,“商業銀行在行使上述權利時應充分考慮優先股股東的權益。商業銀行決定取消優先股股息支付的,應在付息日前至少10個工作日通知投資者”。提前10個工作日,恐怕優先股股東并不會因此而感謝監管者,他們將有自己的信息渠道。
3月21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介紹,優先股試點辦法征求意見過程中嚴格限制可轉換優先股,正式文件中刪除了相關條款,規定不得發行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這一條款被刪,證監會保護普通投資者的努力付之東流,他們堅持到的也許是觸發核心資本一級充足率紅線,才轉為普通股。
商業銀行要補充的資本缺口到底是多少,他們的漏洞有多大?財新網轉引央行副行長劉士余的數據,如果五大行保持現有增長水平和內部資本積累比例,2014年將首次出現資本缺口405億元,2017年資本缺口累計將達到1.66萬億元。據平安證券估算,按照1%的資本充足率空間全由優先股補充,銀行業發行規模約為7000億元。據財新網報道,優先股試點首輪2900億元。
目前銀行股息率較高,國際上發行優先股的股息設定,一般在5%~9%,中國大型銀行的股息率在7%左右。優先股一出,普通投資者股息率下降,未來風險上升。
那么,這一消息被解釋成市場利好,究竟是對誰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