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價格居高不下,一方面有發行人和承銷商的原因,另一方面也與發行數量漸少有關。如果未來發行人為了應對管理層降低發行價格的要求把股票按照1:2的比例拆細,那么發行價格固然降下來了,但其實還是換湯不換藥。
以前的新股IPO,經常見到5000萬股左右的發行規模,但是現在的IPO,發行量一般在2000萬股左右,滬市新股發行量也罕見過億股,目前只有陜西煤業一家公司發行量較大,其他的股票基本都是袖珍股。
這些袖珍股,或許原來并不袖珍,只是為了獲得更高的發行市盈率,更擔心管理層嫌其發行股數太多而不愿放行,結果發行人就有了相對明智的選擇,盡可能減少發行量,并提高發行價格,必要時可以對原始股進行縮股以提高每股收益。這正是新股發行價格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如果管理層僅僅著重于降低新股發行價格,那么發行人還有應變措施,如把原本1億元的總股本經過10送10股變為2億元,同時發行規模可以擴大一倍,那么自然發行價就能下降一半,這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投資者對發行價虛高的反感,但卻并沒有真正改變三高發行的本質。
有什么樣的土壤就有什么樣的發行人,如果投資者真的想從根本上抑制三高發行,就必須要讓發行價虛高的IPO難以發行成功,投資者要有“不理他”的勇氣。面對發行價太高的股票,投資者可以說不,招股時不申購、上市后不接盤、破發后不抄底,如此才能從根本上抑制三高發行。
一般來說,承銷商拿了發行人的發行費用,就要為發行人辦事,具體來說就是要把股票全部賣出去。這在A股投資者眼中完全不是問題,發新股怎么可能賣不出去?但是在成熟股市IPO絕非那么簡單,這就是投資者之間的差別。
假如面對發行價格說不上便宜的IPO,上市后投資者根本就不理他,不管承銷商怎么忽悠,投資者就是不理他,那么承銷商最后必然“炒股炒成了股東”。未來承銷商也就不會自掏腰包購買高價新股,然后新股就會上市破發,進而導致未來高價發行新股失敗。如果發行人想要讓投資者購買股票,就要制定合理的發行價格,而非太高的發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