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1月6日首次公開了今年1月至9月常備借貸便利(SLF)的操作情況及額度。截至今年9月末,常備借貸便利余額為3860億元。
作為一種流動性管理工具,常備借貸便利的對象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期限為1個月至3個月,利率水平根據貨幣政策調控、引導市場利率的需要等綜合確定。常備借貸便利以抵押方式發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評級的債券類資產及優質信貸資產等。
內外部環境的復雜性加大使得常備借貸便利等新流動性調節工具的推出極為迫切。受國際經濟金融形勢不確定性增強以及各種影響流動性的因素波動較大影響,近年來我國銀行體系短期流動性供求的波動性有所加大,尤其是當多個因素相互疊加或市場預期發生變化時,有可能出現市場短期資金供求缺口難以通過貨幣市場融資及時解決的情形,不僅加大了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難度,而且不利于中央銀行調節流動性總量。
為提高貨幣調控效果,有效防范銀行體系流動性風險,增強對貨幣市場利率的調控效力,客觀上需要進一步創新和完善流動性供給及調節機制,不斷提高應對短期流動性波動的能力,為維持金融體系正常運轉提供必要的流動性保障。
從國際經驗看,中央銀行通常綜合運用常備借貸便利和公開市場操作兩大類貨幣政策工具管理流動性。
因此,央行于今年初創設了常備借貸便利,在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臨時性波動時運用。
常備借貸便利與其他流動性工具相結合,充分凸顯了當前央行“鎖長放短”的流動性管理思路。央行通過續發行3年期央票凍結長期流動性,通過常備借貸便利和公開市場逆回購提供必要的短期流動性支持,兩種操作相結合,既有利于在未來國際收支形勢不確定的情況下保持流動性適中水平,也有利于維護貨幣市場的穩定。
6月份,在貨幣市場受多種因素疊加影響出現波動時,央行通過常備借貸便利向貸款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宏觀審慎要求、有利于支持實體經濟、總量和進度比較穩健的金融機構提供了流動性支持;對流動性管理出現問題的機構,也視情況采取了相應措施提供流動性支持。面臨年末因素時,常備借貸便利也成為解決銀行資金缺口的調節工具。2013年春節前,央行也通過常備借貸便利解決了部分商業銀行因現金大量投放產生的資金缺口。
常備借貸便利是央行正常的流動性供給渠道,常備借貸便利操作能夠滿足金融機構期限較長的大額流動性需求。總體看,開展常備借貸便利操作有助于有效調節市場流動性供給,促進金融市場平穩運行,防范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