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金陵晚報》報道,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在一次講座上首次透露遺產稅進程。
征收遺產稅恐怕是大勢所趨,從各國征收情況、二次分配、鼓勵創業等各方面,均需推出遺產稅。推進遺產稅一直在議程之中,今年2月5日,國務院同意并批轉的《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第四部分第15條,明確表明: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征遺產稅問題。政府從未說過不征收,只是要在恰當時機推出。
所謂恰當,前提是要厘清以下幾個疑團。
任何重要的稅收都會引發對公共財政的質疑,征收遺產稅的前提是建立詳盡、透明、便于監督的公共財政體系。我國目前有相當大部分屬于家族養老模式,征收遺產稅將引發養老擔憂,政府在征收遺產稅的同時,應公布未來切實可行的養老改革方案,以解民眾的后顧之憂。
遺產稅是國稅還是地稅?如果按照國際慣例,當為國稅,地方財政捉襟見肘,依賴房地產,如果在稅收改革中地方沒有長期可以依靠的稅種,征收遺產稅趕跑富裕群體,會倒逼地方政府成為大地主。
遺產稅的起征點是多少?按照2004年9月公布的
《遺產稅條例草案》第七條,遺產稅的免征額為20萬元。目前居民最大宗的投資品是房地產,市價低于20萬的房產如鳳毛麟角,也就是說,幾乎所有的家庭都與遺產稅相關。今年3月2日,北京師范大學收入分配研究院發布
《遺產稅制度及其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啟示》中期成果報告,認為開征遺產稅的時機已經成熟,建議在
“十二五”期間征收,也就是最遲在2015年征收,起征點定為500萬元。如果以平均工資每年增速作為貨幣實際貶值速度,2013年的500萬元在2015年實際為551萬元左右。起征點是否需要與貨幣貶值速度掛鉤,以實現真正的公平?
征收遺產稅風聲乍起,規避現象已經發生,如何堵住征收時的漏洞,以免老實人吃虧?
對于富裕人群而言,規避遺產稅非常容易。我國富豪無論是實體、金融還是娛樂行業,有多少還保留本國國籍,是一個大大的問號。我國香港地區開征遺產稅導致移民潮,不得不在2006年取消遺產稅,但香港富豪通過信托基金、通過全球投資等渠道避稅,恐怕也將重現內地。與香港不同的是,內地移民潮方興未艾,遺產稅不過增添了一枚小小的砝碼而已。
購買高額保單也是規避遺產稅的有效途徑。我國關于保險避稅的相關法律只有《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五款,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保險賠款并不特指人壽保險,而是全部的保險賠款。去年12月,曾有傳聞深圳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包括開征遺產稅,當時央視《經濟信息聯播》采訪了深圳多家保險公司,咨詢“保險避稅”的企業主明顯增多,一些具備這種可能性的保險業務也開始火爆起來。一位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說,現在來規避遺產稅買這種險的人太多了,12月14日那一天就20個小時賣了2.5億元的保險。業內估計,比平時有三分之一以上業務的提升。開征遺產稅能征到多少遺產稅暫且不論,將帶火保險業務是不爭的事實。
其他國際通用的避稅方式,包括家族信托基金,以及設立慈善基金。華人圈中富裕家族基金不在少數,一些投資機構專門服務于這些家族。國際上最負盛名的是羅斯柴爾德家族,兩百年來財產不散,家族基金會以及出色的投資能力功不可沒。
設立慈善基金是轉移財富的好辦法,富人慈善當然是好事,比爾?蓋茨與巴菲特均大筆投入慈善事業,我國如牛根生等也大筆捐贈。不過,考慮到慈善亂相,捐贈避稅在后臺拿回,對這些人又該怎么辦?
我國文化講究養兒防老、財產傳兒,遺產稅的潛臺詞是公民社會化,讓政府與市場解決養老問題,建立相對公平的社會,以防貧困代際傳遞。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如果上述基本問題得不到解決,將出現以下現象,移民潮繼續,資產全球配置,保險大賣,各種基金層出不窮。征收遺產稅本是為了公平,不料歪打正著成為金融與投資的促進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