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對于優先股的反應有點強烈,其中的一個表現就是沉默數月的銀行股突然出現集體暴漲。
優先股制度對我國資本市場將會帶來一系列新的變化,促進市場發展,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肯定其優勢的時候,我們也不能認為其就是一副靈丹妙藥,能解決資本市場所存在的任何問題。因此,對于優先股制度我們還是應該理性看待。 日前,央行行長周小川對優先股制度作出表態,稱“是有其用途的”,并加以佐證:在救助AIG時美國政府就采用了優先股這一工具,實現了“既體現國家投入資金的成本,又要保持公司的私人治理,防止國家資本干預企業經營”的目標,體現了優先股作為一種重要的資本市場工具所能發揮的獨特作用。 其實,引入優先股制度是《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一項要求。此后,監管層又有多次提及。最近一次是證監會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中稱,開展優先股試點的基本條件已經具備,證監會正抓緊起草并盡快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為推出優先股排除制度性障礙。 業界普遍認為,推行優先股制度對我國資本市場而言意義重大。這不僅有助于完善上市公司的再融資手段,促進市場進一步樹立價值投資理念,還有利于優化上市公司股本結構,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今年以來,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消息頻頻傳出,未來,大型企業尤其是大型銀行業的再融資仍然是市場揮之不去的魔咒。如何平衡高速發展企業的融資需求與資金供給的矛盾?一種可行的方式就是通過創設優先股的方式來分流再融資對市場的壓力。 同時,由于優先股制度還包括上市公司的非公開發行,即定向增發之類的再融資。在這種情況下,那些沒有業績支撐、沒有很好的成長性的公司可能就會面臨著無法融到資的窘境。而能以優先股進行再融資的公司質地肯定會非常不錯,那么,市場上的一些大機構就會追捧。這就既優化了市場的資源配置,又化解了市場對再融資的厭惡情緒。 另外,值得關注的一點是,優先股一般不進入二級市場流通,因此,持有人不會就股價的下跌向上市公司施加壓力。可以說,發行優先股是克服上市公司再融資與市場承受能力矛盾的辦法之一。 當然,如果一味地認為推行優先股制度只是給上市公司再融資提供便利,那么,這就可能是對該項制度的一種扭曲。 鑒于此,業界認為,為防止優先股制度偏離正確的發展軌道,有必要解決相關的問題,如優先股制度要優先運用于IPO改革;必須是一種強制性的制度,而不是一種選擇性制度。此外,還要對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進行全面完善,盡量避免上市公司在股市行情看好時發行普通股再融資,在股市行情低迷時發行優先股再融資這種“全天候式”再融資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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