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公司最近推出的融通通澤基金到點到期清盤、到期收益低于3%不收管理費的兩點創新,挑戰了目前基金業的收費模式和經營理念,意義深遠。 多年來,基金產品始終沒有把清盤條件設計在內(封閉式基金是存續期滿清盤)。相關法規對此也規定得極富彈性。2000年10月發布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第十條規定:開放式基金成立后的存續期內其有效持有人數量連續20個工作日達不到100人,或連續20個工作日最低基金凈資產額低于5000萬元,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說明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以及解決方案。2004年7月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將這一規定修改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的,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應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原因和報告解決方案。今年4月修訂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就基金是否繼續存續表決。這三個不斷完善的文件,都體現出管理層對清盤的不硬性規定的主導思想,在及時報告證監會的情況下由基金公司決定是否清盤和怎樣清盤,這使得清盤具有高度的靈活性和高度的彈性。正因為此,自開放式基金成立以來還沒有一家公司的一只開放式基金有過清盤。但隨著基金數量的爆發式增長,基金投資人和投入基金的資金跟不上基金的擴張,基金之間搶奪份額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資產凈值在2億元以下的袖珍基金越來越多。據相關統計,今年6月30日,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的基金為559只,徘徊在5000萬元的有123只。559只已占到了基金總數的31.4%! 袖珍基金增多,讓基金公司面臨難言的尷尬。當規模降到一定程度時基金所提管理費不足以支撐基金的運營,同時資金過少也無法實現其投資的既定目標,無法為投資者帶來盈利。但率先清盤,對基金的負面影響也很大,所以基金便用在市場上找幫忙資金或動員職工購買基金的辦法來避免基金觸及生存紅線。這也給基金管理人帶來巨大的麻煩和負擔。 去年12月證監會有關人士在新聞吹風會上表示,鼓勵基金公司根據基金產品的特點,在基金合同中建立基金自動清盤或者合并機制。融通通澤的推出,既是基金產品的創新,也是這一吹風精神的體現。融通通澤規定了兩種清盤條件:累計3個工作日不低于1.10元,以發行價1元計算也就是盈利10%;封閉運作期滿一年。前者可及時為基金投資人鎖定利潤。后者一年期滿不論盈虧清盤,有始有終。 融通通澤的第二項創新意義更大。自打1998年新的封閉式基金以及2001年推出開放式基金以來,所有的基金均按規模提取管理費。這種使基金管理人和持有人完全處于不對等狀態的、“旱澇保收”的方式,因常常出現基金虧損基金持有人資產縮水而基金管理人還大提管理費的情況而廣受詬病。2007年股市大漲,這一年基金整體盈利1.11萬億,管理費提取283.82億元,而2008年股市大跌,基金整體虧損1.5萬億,管理費提取307.32億元,反較上年上升8.28%,這兩年基金整體虧損0.39億元,反提管理費591.14億元。統計顯示,2005年至2011年底,7年間基金共盈利3163.64億,管理費提取1563.13億元,占比達49%。這使人感到基金不像是為基金持有人服務的,倒像是拿著基金持有人的錢在為自己的事業和利益服務。如果說基金按規模收取管理費是在基金初創時期出于對幼小基金保護的話,那時至今已15年過去了,我國基金業已有長足的發展,改革收費模式已箭在弦上。融通公司不等不靠,革了自己的命,將收費模式定在收益低于3%不收管理費,難能可貴。 當然,融通通澤終究是一只封閉式的短期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相比沒有贖回的壓力,不涉及向證監會報告等事宜。要促使基金加速優勝劣汰,現在需要的是其他開放式基金也在招募書中設計上標明清盤的具體條件。為此,管理層也可把過于彈性化的清盤規定制定得更嚴格一點。比如基金凈資產值低于2億元應考慮清盤,或將最低基金凈資產額提升至1億元;基金連續三年虧損應召開持有人會議考慮清盤或合并等等。 筆者認為,改革管理費最徹底的辦法,是基金公司和基金持有人實行按比例分紅。一年有盈利,按比例分紅,一年無盈利基金持有人無所得,基金管理人也應無所得,使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坐在一條板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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